主页 > imtoken正版app下载 > 长江航道非法采砂现采、卖

长江航道非法采砂现采、卖

imtoken正版app下载 2023-10-22 05:07:45

在长江航道内非法采砂 现采现卖

图为案件开庭现场

明知长江武汉段禁止开采河沙,十余艘船仍集结列队作业,不分昼夜走出“淘水”,经过6个晚上的疯狂犯罪和非法采砂2万多吨非法采矿罪赃款怎么算,民警当场将其找到。近日,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“3.9”特大非法采砂案,法院作出一审判决。数月至罚款的有期徒刑。

边挖矿边卖团伙作案

非法采矿罪赃款怎么算

2018年春节后,吴某在吴雪的老家找到了小姜某政,向他推荐了一项“大生意”——在长江汉南邓家口海域卖河沙。两人一拍即合,江某正也带着表弟江某红入队,三人约定按442的比例分红。

吴某为了隐瞒公众,通过电信广播发布了一条卖河沙的广告,很快就得到了朱、杨、李、胡四个人的买沙订单。销售不愁,三人立即联系4艘采砂船和4艘起重船,组成“采砂编队”,于同年3月3日深夜出发前往目标海域。采砂作业。

采砂队的闯入打破了河面上的寂静。在江某红的现场调度下,作业船一一排列,机械轰鸣。 “我们以18-20元/吨的价格卖给采砂机,然后以8-10元/吨的价格购买采砂船,2.5元/吨的起重船,全部在现金。”吴某坦言,为了躲避袭击,他们深夜出动,直到3月9日凌晨被警方包围。

非法采矿罪赃款怎么算

经过3个小时的艰难抓捕,蒋某宏、秦某平等6人被抓获,2艘采砂船、3艘采砂船、4艘起重船,5000余吨。半年后,组织者吴某、姜某政等10人陆续被绳之以法。据悉,此案是武汉市自因非法开采河砂​​被判刑以来,抓捕次数最多、一次扣押船舶数量最多的非法采砂案之一。

澄清证据的准确性

2018年6月14日,警方以非法采矿罪移送蒋某红等8人,以掩盖、隐匿犯罪所得罪移送朱某等人。到江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。公诉厅厅长、医院后任检察长陈东接手此案后,先后两次退回调查,最终将江某政、吴某等五名主犯带入了此案。

非法采矿罪赃款怎么算

在梳理了大家在这条非法采砂利益链中的角色和立场后,承办方更加坚信此案与以往不同。 “过去采砂与销售分离,采砂人涉嫌非法开采,采砂人涉嫌隐瞒、隐匿犯罪所得。”陈东分析。船停在收砂船旁后,采砂船在附近海域采砂,然后将满载货物运至起重船,再转运至收砂船。采砂人明知其购买的河砂为非法采集、获取,采砂、转运、沉降同时进行。 “朱某、杨某等买家虽不认识或与采砂船、驳船船东不认识或接触,但事先与吴某勾结,江某红现场调度,在同一非法采砂现场履行各自职责。已构成非法采矿的共同意图,本案所有人员均应作为非法采矿罪的共犯予以处罚。”

在得到检察委员会的支持,并确定整个案件为非法采矿罪后,检察官将重点转移到确认每个犯罪嫌疑人的涉案金额上。本案中,吴某等人非法采砂的汉南邓家口海域被长江武汉航道确认为“航道内”。根据水利部相关规定,为禁矿区。根据司法解释,开采河沙价值5万元以上可追究刑事责任。现场抓捕过程中发现的交易台账清晰记录了3月3日至事发时每艘船舶每日开采、驳船、收购的数量及相应价格。凭借这一关键书证,结合犯罪嫌疑人的供述,陈东证实吴某、姜某正、姜某宏非法开采砂石2万余吨,并以每吨41元的鉴定价格计算,金额超过82万元;其他犯罪嫌疑人非法采砂金额从10万元以上到50万元以上,均已达到起诉标准。但是,江、秦、胡三人犯罪的数量问题非法采矿罪赃款怎么算,却让承办人一时为难。

“胡是收集沙子的人。事发时,江、秦两艘起重船正在运输陈采的江砂约1700吨,江采的江砂约800吨。江沙被转移到胡某的集沙船上,这800吨沙子在转运完毕后立即被警方查获。那么,1700吨已开采但未转让的江砂该如何认定呢?”陈东仔细考虑后认为,“既然采砂、转让、采砂,都属于非法采砂罪。 ,所以应该以实际成功开采的数量来确定他们共同犯罪的数量,即三人各2500吨。”

非法采矿罪赃款怎么算

同年12月1日,法院对吴某等16人提起诉讼。在等待审理期间,法院梳理了办理类似案件中遇到的“取证难”等问题,并向水务部门出具检察建议:采砂船多为吨位以下的小型船舶超过2000吨。如果赃物被出售,将很难找到;被当场抓获的,涉案金额可能达不到5万元,只能给予行政处罚。据此,法院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加强行政处罚权的运用,对因非法采砂受到行政处罚的人员进行电子备案。今年元旦过后,武汉市水务局正式回应检察建议。

在法庭上认罪并要求从轻处罚

4月1日,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。检察院当庭指控,16名被告人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,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在长江干道开采,应以非法采矿罪追究刑事责任。

非法采矿罪赃款怎么算

p>

在法庭辩论中,辩护人与公诉人就“价格确定”、“犯罪未遂”等问题发生激烈对峙。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和本案相关证据,陈东给出了合理的回应。

最终,法院作出一审判决:吴某、蒋某正、蒋某红等16名被告人犯非法采矿罪,被判处五年以上一年零三个月有期徒刑。黄金20万至10万元不等;继续追缴吴、江、江三人违法所得18.79万元,继续追回陈、何违法所得4万元上缴国库; 23.被告人朱、杨、杨提取的赃款91万元被没收并上缴国库;江某无证、无证采砂船被扣押拆解。两台吸沙泵被没收。

吴某等9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。目前,该案已进入二审程序。 (周晶晶傅晶一)